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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西安5月27日电 (记者 张一辰)“全省法院将有针对性地深入村镇、社区、学校,结合当地法治宣传教育特点及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实际需求,以未成年人听得懂、能接受的语言开展法治宣讲。”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陕西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常宝堂27日表示。
当日,陕西省高院举行“六一走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法治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暨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对《陕西省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2020-2023)》,及8件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进行发布。此外,陕西省高院副院长焦玉珍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开展“六一走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精神。
近年来,陕西法院聚焦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将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全面保护的政策精神贯彻到各审判领域,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积极构建司法保护、社会联动、教育预防“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模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统计,2020年至2023年,陕西全省法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28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72件,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犯罪侵害工作任务仍然较重。
陕西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滕欣燕表示,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有机衔接,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是贯彻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必然要求。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对于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陕西省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2020-2023)》中提到,陕西全省法院坚决严惩侵犯未成年人犯罪,贯彻教育惩戒方针,积极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促进全社会形成积极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对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回应社会关切。
全国人大代表宋亚平在此次新闻发布会后表示:“近年来,全省法院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为未成年人撑起了‘法治保护伞’。希望全省法院不断推进审判专业化发展,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有效衔接,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
【编辑:刘阳禾】1975年 1月,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重新提出向四个现代化宏伟目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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